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國家立法建立的,以保證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依法及時獲得賠償時,可以通過救助基金獲得及時搶救或者適當補償。近日,固安交警大隊成功為交通傷者申請救助基金,為傷者解決了“燃眉之急”。

    據(jù)了解,今年7月12日,王某駕車與一輛電動三輪車相撞,造成人員受傷,經(jīng)調查及鑒定,肇事司機王某案發(fā)時為雙相情感障礙,目前為伴有精神病癥狀的重度抑郁發(fā)作,無刑事責任能力。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及不耽誤傷者搶救治療,縣交警大隊經(jīng)研究,決定對傷者采取社會基金救助方式,緩解高昂的醫(yī)療費用壓力。

    固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追逃中隊王影光說:“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籌集用于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救助基金實行統(tǒng)一政策、地方籌集、分級管理、分工負責。”

    辦案過程中,民警主動聯(lián)系當事人家屬告知其可為傷者辦理救助基金,經(jīng)過傷者家屬和民警共同努力,成功幫助傷者申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解決了部分醫(yī)療費用問題。

    王影光說:“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主要適用的人群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有比較嚴重的受傷及死亡的情況,包括幾種情形可以申請這種救助基金,第一是機動車沒有交通責任強制保險,第二種是超過強險范圍,第三種是交通肇事行為。”

來源:固安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