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設用地1號地塊的《征收土地方案》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固安縣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設用地1號地塊已于2020年12月17日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2020〕1552號,批準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

該地塊位于公主府村首都環(huán)線高速北側、106國道西側,開發(fā)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擬征收公主府村集體土地0.9892公頃[其中農用地0.9892公頃(其中耕地0.9735公頃、林地0.0157公頃]。

三、法律救濟途徑

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特此公告

固安縣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

固安縣人民政府

關于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設用地2號地塊的《征收土地方案》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固安縣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設用地2號地塊已于2020年12月17日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2020〕1552號,批準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

該地塊位于雀臺寺村西側、廊涿高速南側,開發(fā)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擬征收雀臺寺村集體土地1.0220公頃[其中農用地1.0220公頃(其中耕地0.7329公頃、林地0.2651公頃、其他農用地0.0240公頃]。

三、法律救濟途徑

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特此公告

固安縣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

固安縣人民政府

關于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設用地3號地塊的《征收土地方案》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固安縣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設用地3號地塊已于2020年12月17日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2020〕1552號,批準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

該地塊位于前西湖村東側,開發(fā)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擬征收前西湖村集體土地1.8015公頃[其中農用地1.8015公頃(其中園地1.2614公頃、林地0.5401公頃]。

三、法律救濟途徑

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特此公告

固安縣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

固安縣人民政府

關于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設用地3號地塊的《征收土地方案》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固安縣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設用地3號地塊已于2020年12月17日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2020〕1552號,批準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

該地塊位于西湖庵村東側,開發(fā)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擬征收西湖庵村集體土地0.8646公頃[其中農用地0.8646公頃(其中園地0.8646公頃]。

三、法律救濟途徑

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特此公告

固安縣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

固安縣人民政府

關于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條例》、《河北省土地轉用征收報批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固安縣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設用地4號地塊的《征收土地方案》的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固安縣2020年度第十二批次建設用地4號地塊已于2020年12月17日經河北省人民政府批準,批準文號為冀政轉征函〔2020〕1552號,批準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權屬情況

該地塊位于大龍?zhí)么澹揽德番F有城區(qū)水廠東側,開發(fā)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擬征收大龍?zhí)么寮w土地0.4130公頃[其中農用地0.4130公頃(其中耕地0.4111公頃、其他農用地0.0019公頃]。

三、法律救濟途徑

如對本征地批復有疑義,可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

特此公告

固安縣人民政府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