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關于征集文物及民俗用品的公告
文物承載燦爛文明,傳承歷史文化,維系民族精神。固安文博館是展示固安歷史、傳承固安文化、展現(xiàn)固安風采的文化性博物館,是固安縣文物、文化的主要收藏機構(gòu)和宣傳教育機構(gòu),是展示固安特色和固安文化內(nèi)涵的窗口。為進一步充實館藏,豐富藏品類型形態(tài),提高展陳質(zhì)量,保存固安歷史文化基因,為舉辦重大陳列展覽奠定堅實文物基礎,經(jīng)縣政府研究決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博物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xiàn)誠向社會各界廣泛征集各類相關文物及民俗用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圍
1.反映固安文化自然地貌、歷史變遷、文化淵源、生態(tài)環(huán)境、生活風俗等各方面的重要實物。
2.固安歷史上各時代重要的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古舊圖書資料等。
3.反映固安歷史文化及人物故事的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代表性實物。
4.固安歷史上各時代的工藝美術品,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各類文物。
5.反映固安境內(nèi)百姓在仕、農(nóng)、工、商、衣、食、住、行、婚、喪、喜、慶等方面的民俗文物。
6.反映固安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相關的藝術品,服裝、道具、臉譜、工具、文字、圖片、影音等。
7.反映固安近現(xiàn)代革命斗爭史的文物及資料和解放以來固安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歷程中的重要事件及其它反映固安近現(xiàn)代歷史、文化變遷的文物及資料。
8. 與固安歷史文化專題陳列展覽有關的其他文物與資料。
二、征集類別
1.銅器、鐵器、玉器、金銀器、陶瓷器、石器、骨角牙器、皮革、漆器以及書畫、古籍、拓片、家具、簡牘、紡織品器。
2.地方地圖、報刊、書籍等正式出版物類;
3.家譜、名人字畫、內(nèi)部文件、設計圖紙、檔案資料、信函、手稿等非正式出版物類;
4.照片、膠片、拷貝、錄像帶、錄音帶、光盤等音像制品類;
5.碑、牌匾、重要代表證、證書、印信、勛章、徽章、獎狀、喜報、獎章、圖章等證章類;
6.獎旗、隊旗、錦旗、賀幛等旗幟類;
7.具有重要紀念意義的服裝服飾類;
8.繪畫、書法、雕塑、工藝品等作品類;
9.具有重要價值的化石、標本以及家具等人工制品類等等。
三、征集方式
(一)社會或個人捐贈。接受個人、團體捐贈,是文物征集的主要途徑。收藏者本著自愿的原則,將文物無償捐贈給文博館。經(jīng)過鑒選決定收藏后,將為捐贈文物的單位和個人頒發(fā)捐贈證書或收藏證書,對于重要文物和經(jīng)濟價值較高的文物,可酌情給予一定的經(jīng)濟補償。
(二)收購。在對擬收購文物進行鑒定后,對符合入藏標準的文物給予公平合理的評估,具體金額經(jīng)文物鑒定專家組進行評估后再行商定,并支付一定的金額予以收購。
(三)代為保管。對個人持有的家傳文物或流動、流通文物,根據(jù)本人自愿,可以向文博館提出委托代為保管。由文物管理部門負責評估、鑒定、拍照、建檔、簽訂無償保管協(xié)議,文物持有者可根據(jù)自己的意愿取回自己的文物。
(四)復制原件。對于特別珍貴的文史資料和實物,所有者不愿捐贈讓售的,可采取對原件復制征集,并酌情給予一定的報酬。
凡應征文物先登記造冊,待專家組鑒定后與文物收藏人簽訂征集協(xié)議書,征集部門向應征人簽發(fā)購買、捐贈或暫存證書。
四、收藏·保護·利用
固安文博館將對征集的文物、史料分類造冊登記,建立征集文物檔案并入庫保存,將做到妥善保管、科學研究、充分利用,切實運用到陳列展覽中。
五、征集時間
本次征集活動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長期有效。
六、征集要求
(一)保證藏品來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對藏品的合法性承諾負法律和經(jīng)濟責任。
(二)提供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須是未進入任何單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館征集結(jié)果前不得將該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給第三方。
七、征集信息提交
請將捐贈品基本信息(捐贈品名稱、時代、尺寸、數(shù)量、來源、其他相關信息等)與照片(清晰、多角度)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至電子郵箱:gawwgls@163.com,并留下您的聯(lián)系方式。
收到以上材料后,我們會盡快聯(lián)系有意向的捐贈者。如逾期未與您聯(lián)系,則為暫不接受您的捐贈。在正式接受捐贈前不會要求保留捐贈品,如遇類似情況請警惕。
八、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固安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新昌街47號)
聯(lián)系電話:0316-6169793
固安縣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9日